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办法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精神,为提升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的管理工作,提高教材质量,使学校教材建设能够适应学校教学需要,更好地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启发学生智能、跟踪现代科学知识的媒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是反映教学水平的重要标志。教材质量优劣直接影响着教学质量的高低。
第二条 教材建设工作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教材建设作为课程建设的核心,是一项长期的教学基本建设。搞好教材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完成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教材建设工作包括教材建设规划、教材选用、订购、供应及教材质量研究与评价等。
第三条 教材建设工作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教材建设的政策;以我校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以编写优秀教材、选用优秀教材、供应优秀教材为重点,全面提高教材建设与管理水平。
第二章 教材建设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教材建设工作组。教材建设工作组是学校学术委员会下设的分支机构,在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教材建设工作组设组长1人,由学校主管教学副校长担任;副组长2人,由教务处(科研处)处长及主抓教材管理的副处长担任;其组员由相关教材管理人员担任。因工作岗位变换等原因须更换人选时,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批同意。
教材建设工作组主要工作职责为:制定全校教材建设规划和教材选用、订购、供应与管理的相关制度;指导和协调各教学单位教材建设小组的工作;指导教材的选用;负责学校规划教材的立项建设、教材评审工作;组织学校教材评估和优秀教材评奖工作;指导教材研究和评价工作等。组织申报市级以上的规划教材遴选工作。
第五条 学校教材建设工作组下设院(部)教材建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教材建设工作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教材建设工作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成员若干人,组长由各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本单位教材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本院(部)各学科专家和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组成。因特殊情况须更换人选时,由其所在教学单位审批同意。
院(部)教材建设工作小组主要工作职责为:研究、制定本单位教材编写规划、教材选用计划,负责向上一级推荐优秀教材,指导本单位教材研究和评价工作等。
第六条 教材建设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科研处),负责日常教材管理工作。
第三章 教材研究与评价
第七条 教材研究是提高教材编写与选用质量的重要措施,学校把教材研究工作纳入教学研究计划,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材研究。教材研究工作包括:教材内容及体系的研究;新版教材的推荐、评价;教材编写及使用经验交流;教材管理研究。
第八条 定期评选本校的优秀讲义及教材,积极参加全国优秀教材评奖工作;加强教材评估、评价的制度化建设,建立教材质量信息反馈制度,使教材质量评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积极开展教材建设与管理的调研工作,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教材建设与管理水平。
第四章 教材选用
第九条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教材选用工作。教材选用严格按照《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教材选用、订购、供应管理办法》规定的学校、院(部)两级审批程序办理。
第十条 教材选用应体现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把精品教材作为教材选用的主要目标,确保新版优秀教材进课堂。
第十一条 教材选用计划由教学单位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课计划和教材选用原则进行选择。教材选用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
第十二条 学校定期制定教材选用计划。教学单位是教材选用的主体,负责教材选用的研究论证,提出并制定教材选用计划。各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在对不同版本教材进行广泛调查、评价、研究和对现有教材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课程的初选书目和备选书目。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是学校教材选用工作的审定机构,负责对选用教材进行最终审查。
第十三条 选用的教材应具有学科的先进性和教学的适用性,选用的教材应与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相适应,与人才培养层次的规格要求相一致。
第十四条 选用的教材必须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符合人才培养规律,教学目标明确,取材合适,富有启发性,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
第十五条 教材选用工作必须坚持以质量为标准的原则。根据课程需要,对同一课程的不同版本教材进行对比、论证和分析,从多种版本中选择一种或几种教材。
第十六条 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获奖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推荐的教材以及公认水平较高的教材;优先选用先进的、能反映学科发展的教材和高质量的电子教材;优先选用学校批准立项的规划教材。
第五章 教材供应
第十七条 教材供应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进行。学校的教材征订工作由教务处(科研处)、各教学单位办公室分级管理,教务处(科研处)负责全校公共课、专业课教材计划的汇总上报。教务处(科研处)应继续推进和完善教材供应的管理体制的改革,加强教材供应工作的改革步伐。
第十八条 教务处(科研处)科研教改科的主要任务为:
(一)负责全校公共课教材的征订和全校所有专业课教材计划的汇总上报;
(二)确定学生订购教材的数量;
(三)根据学院课程设置情况和学生情况制定教材使用计划,负责与教材供应方的协调;
(四)确保教材按时发放到教师和学生手中,保证教学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 教务处(科研处)科研教改科每学期定期向教学单位提供教材供应书目,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计划并参考教材目录拟出教材订购计划清单,由教务处(科研处)科研教改科根据教学单位提供的教材选用情况汇总表进行教材征订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科教材建设的管理工作。专科参照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科研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旧办法同时废止,其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