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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工作评估办法
日期:2019-10-21 00:00:00  发布人:护理学院  浏览量:1043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工作评估办法

 

一、目的

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是本科教育中的重要工作,在人才培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工作直接关系到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和教育教学水平。为对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工作做出科学的评估,规范和加强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评估的范围是全校各类基础和专业实验室、实训室。

二、指标体系

评估指标体系是评估办法的总体设计,本办法的指标体系设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一级指标是评估的主要方面,二级指标是评估的具体内容。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一。

三、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

等级标准是对应二级指标给出的。评估等级分ABCD四级。现只给出A级和C级标准,介于A级和C级之间的则为B级,低于C级的则为D级。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见附件二。

四、评估得分及结论

评估办法设有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18项。每个二级指标又都赋有分值 ,每项等级又赋有等级系数 。对评估等级A级, B级, C级, D级,

每个二级指标的评估得分为:

18个二级指标的总积分为:

评估结论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各结论等级分别由评估总积分分值决定。具体标准为: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五、评估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评估工作每三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采取二级学院(实验室)自评与学校复评相结合。二级学院(实验室)自评结束后,要将自评报告报送学校教务处。

自评报告的内容包括: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建议与思考、《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工作评估等级报表》(见附件三)。

教务处(科研处)在接到自评报告后,将组织专家及有关人员进行复评,并将复评结果向全校公布。

 

附件:1. 1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理工科类).doc

 2. 2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工作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理工科类).doc

 3. 5理工科类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工作评估等级评定表.doc 

 4. 7理工科类、文科类教学实验(实训)室评估材料(准备)参考目录及归档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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