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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护理学院院级项目申报通知
日期:2023-03-13 09:35:24  发布人:护理学院  浏览量:458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护理学院

关于开展院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促进我院科研工作,助力教师的科研水平提升,加强学术梯队建设,增强学院的整体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青年学术骨干和优秀创新团队的培养,活跃学院学术氛围,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院级科研项目按研究内容不同,分为自然科学项目社会科学项目教学改革项目;同时按立项重要性不同,分为重点项目及一般项目。一般项目以培养、提高青年教师学术研究能力为目标,只接受青年教师申

二、申报条件

院级科研项目申报对象为全院教职工,项目第一申报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研究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科研精神,学风端正,工作勤奋。

(二)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积累。

(三)本人应能够从事项目的具体研究工作,并能投入充分的研究时间。

(四)申报青年项目年龄须为申报当年1月1日未超过40周岁者(含40周岁)。

(五)原则上担任院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超过两项(包括在研项目)。

四、工作安排

1. 项目申报(3月31日前)

请各老师根据要求申报相关项目,于2023年3月31日17:00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3648710@qq.com,并提交纸质版3份交于学院办公室。

2.培育项目立项

学院将组织专家参加项目申报答辩,遴选项目,并拟定培育项目名单,项目由学术委员会审核后,由学院审批确定公布立项名单。

3.培育项目建设

项目资助额度根据每个项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原则上一般项目不低于3000元,重点不低于8000元。

果培育期间项目结题形式课题组完成与项目相关的科研任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1一般项目以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护理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

3.2重点项目以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护理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核心论文1篇或者公开发表相关学术论文2篇

3.3课题负责人以护理学院为第一单位获得同方向(领域)校级及以上纵向课题资助或横向课题资助。

项目过程受学院全程监督,将举行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中期检查后,对于建设效果较好的项目可追加经费,建设不力的项目可采取终止后续经费划拨、撤销立项等措施。未能按期结题的培育项目可申请延长,但不追拨经费。

联系人:蒋艳 联系电话:02342465219

附件: 1.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护理学院社会科学项目申报书

      2.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护理学院自然科学项目申报书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护理学院

202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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